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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7月26日电 华锋股份26日盘后公告,近日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警示函”)。
华锋股份公告截图
据警示函,经查,华锋股份存在以下信息披露违规行为:
2023年1月31日,华锋股份披露《2022年业绩预告》,预计公司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亏损600万元至450万元。4月27日,华锋股份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亏损960.55万元。
警示函指出,华锋股份1月31日披露的业绩预告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华锋股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据公开资料,华锋股份是国内低压化成铝箔生产厂家之一,是中国电子元件百强企业之一;产品包含低、中、高压全系列化成箔和新型高效水处理药剂系列产品。公司成立于1995年8月,2016年7月在深交所上市。
经营业绩方面,进入2023年后,华锋股份延续亏损趋势。其中,一季度净利润亏损1360.86万元,上年同期为盈利693.92万元;上半年预计净利润为亏损2700万元至3200万元,上年同期为盈利162.31万元。
二级市场上,华锋股份26日收跌1.65%报11.95元/股。(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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