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导读1、竖(直)排文稿用『』和「」(直角引号)。
2、在中国,横排文稿一般使用 “ ” 和 ‘ ’,竖(直)排文稿改用『』和「」(直角引号);在中国港澳台地区,则普遍使用『』和「」。
3、
4、扩展资料1897年王炳耀在《拼音字谱》自拟的十种标点中有曲尺形的引号(「 」 ),称“释明之号”。
5、1906年卢戆章在《中国字母北京切音教科书》中制订的标点系统有15种符号,包括“引书”用(“”)。
6、胡适在1916年《科学》第二卷第一期发表的《论句读及文字符号》一文中建议采用(‘’“”)形式的引号。
7、前一种为西式,不适用直行文稿;后一种为日式,适用于直行文稿。
8、钱玄同在1918年在《新青年》第四卷第二号发表的《句读符号》一文中说西文引号(“”‘’)“因为不适用于直行,就依日本改用”。
9、由于当时文字书写排版以直行为主,1919年《请颁布新式标点符号议案》决定采用曲尺形的引号,引号的这种形式于直行文稿一直沿用至今。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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