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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因超速行驶被罚款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学习。参加学习后,车管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通过考试的人将被扣分,交回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者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或者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宣布停止使用其机动车驾驶证。总结如下。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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