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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网金融讯 4月18日,山东证监局发布两则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临商银行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未制定完善的基金销售业务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制度;二是未建立基金销售业务内部考核机制;三是未于2022年3月底前完成年度监察稽核报告。
齐商银行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部门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低于该部门员工人数的 1/2;二是未对2021年1月以来新增销售基金产品进行合规审查;三是未对代销的基金产品进行审慎调查和风险评估;四是将基金销售收入作为主要考核指标;五是部分从事基金销售信息管理平台运营维护人员和合规风控人员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山东证监局决定对临商银行、齐商银行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并表示,两家银行应进一步加强基金销售业务的合规管理,认真进行整改,于2023年4月30日之前向该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编辑:钱晓睿)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