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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5日,记者从哈尔滨市政府获悉,为规范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秩序,改善停车环境,合理引导停车需求,《哈尔滨市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泊位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获批复,自2023年3月1日起执行。
哈尔滨市区内实行政府定价停车场停车收费有关事宜如下:
市区内实行政府定价停车场的免费停车时间,由现行基础时段停放时间15分钟(含15分钟)内免费,调整为基础时段停放时间30分钟(含30分钟)内免费;
市区内实行政府定价停车场免收停车费的其他情形,按照《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相关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单位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做好免费停车规定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有关部门监管;
本通知自2023年3月1日起执行,此前相关规定如与本通知不符,均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来源丨哈尔滨市政府
编辑丨戴瑞函 审核丨张 宇
统筹丨韩 俏 监制丨崔影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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